Monday, 8 September 2008

原本是 152 萬減 1 票

投票是為「盡公民責任」,對現在的我來說,言重了。除非每位議員都是「盡議員責任」,真心為民發聲,為民請命,那麼,便一同盡責好了。香港談政治,一直只是舞台,說的多,做的少。 假如個個都像馬英九,你估今日報章標題,還會否是投票率僅 45%?

9.7 立法會選舉日中午,與家人嘆茶時仍在說,今年我大概不會投票了,連政網的濃縮本也沒開封,「盡責」的人,怎會是這樣? 所以想到不如投棄權票,顯得更「負責」。

回到家,再看看書檯上疊得像巨無霸般厚的選舉郵件,我開始改變主意,因為不想眼前的廢紙,變得更廢。既來之,則閱之。其實是環保之命,救了公民黨,保住陳淑莊、余若薇一票。

為何選她們? 就因為政網內的 16 個大字「自然景觀.保育規劃.優化環境.自在生活」。一直知道余女士重視環保,記得年中因公務事故,同事把年報寄到各議員的辦事處,隔週後收到余女士托人寄來信函,提醒我們善用電郵,明年發電子版可以了。

雖然嚴格來說,她也是用信紙來講環保,也是說不通。不過起碼她會主動提醒,勝過其他人,尚算可以呢。現在余女士亦當選了,紙阿紙,樹阿樹,你們之前的犧牲至少沒有白費!

還有,我進了投票場後不用三分鐘,便完成投票,比買「戲票」還要快,低讚。不過那張如海報般大的「選票」,真的此票不同彼票,要鬧。

余議員,拜託妳了。